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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消防服术语和定义及技术要求

    发表日期:2013-02-21 15:04   作者:xiaoqiang   点击:
    消防服术语和定义
     
   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。
    3.1 消防灭火防护服 Protective clothing for firefighters
    消防员在进行灭火战斗时穿着的专用服装,用来对其上下躯干、头颈、手臂、腿进行热防护,但防护服的防护范围不包括头部、手部和脚部。
    3.2 防水透气层 moisture barrier
    用于阻止水向隔热层渗透同时又能排出水蒸气的防护服部分。
    3.3 隔热层 thermal barrier
    用于提供隔热保护的防护服部分
    3.4 接缝 seam
    面料的两个边缘的连接,通过缝纫或其他方式牢固地附在防护服上。
    3.5 反光性标志带 reflective trim
    缝纫在外衣上能反射光线作为标志用的面料,有利于提高可见性。
    4 款式、号型、规格
    4.1 款式 本标准防护服的款式为分体式,由防护上衣、防护裤子组成,连体式防护服也可参照本标准的性能要求。
    4.2 号型 号型的设置按GB/T1335.1、GB/T1335.2有关规定。
    4.3 规格
    防护服主要规格按GB/T1335.1、GB/T1335.2有关规定自行设计。
    防护服主要部位规格允许偏差按表1规定。 表1 主要部位规格允许偏差 单位为cm
     
     
    消防服技术要求
     
    5.1 设计要求
    5.1.1 防护服的结构
    防护服是由外层、防水透气层、隔热层、舒适层多层织物复合而成的。这种复合物可允许制成单衣或夹衣。并能满足基本服装制作工艺要求和辅料相对应标准的性能要求。
    5.1.2 防护上衣
    5.1.2.1 保护的区域
    防护上衣应对消防员的上部躯干、颈部、手臂和手腕提供保护,但保护的范围不包括头部和手部。防护上衣和防护裤子多层面料之间的重叠部分不应小于200mm。
    5.1.2.2 衣领
    防护服的衣领高度不应小于102mm,并应有搭接或扣牢配件。衣领的结构应包括外层、防水透气层、隔热层。
    5.1.2.3 门襟
    门襟的结构应包含外层、防水透气层和隔热层。
    5.1.2.4 袖口
    袖口应设计得使之能保护消防员的手腕,并防止燃烧的废碎片进入到袖子中。袖口不得妨碍防护服的穿着,并应与防护手套的佩戴相配合。
    5.1.3 防护裤子
    防护裤子应对消防员的下肢和腿提供保护,但不包括踝部和脚部。
    5.1.4 反光标志带
    反光标志带应牢固地缝合在防护服上衣和裤子上,分体式防护服在上衣胸围、下摆、袖口、裤脚处缝合宽度不应小于50mm的反光标志带。反光标志带的设置,应在其360°方位均能可见。
    5.1.5 标签的位置
    标签应放置在防护上衣前胸左侧的舒适层上。
    5.1.6 颜色
    防护服的颜色为藏蓝色。
    5.1.7 辅料
    a) 所有五金件应无斑点、结节或尖利的边缘。并经防腐蚀处理;
    b) 应选用具有阻燃性的缝纫线和搭扣,颜色与外层面料相匹配;
    c) 防护上衣的前门襟处应选用不小于8号的拉链,颜色与外层面料相匹配;
    d) 防护裤子的背带应选用松紧带。
    5.2 面料性能
    5.2.1 外层
    5.2.1.1 阻燃性能
    损毁长度不应大于100mm,续燃时间不应大于2s,且不应有熔融,滴落现象。
    5.2.1.2 表面抗湿性能
    沾水等级不应小于3级。
    5.2.1.3 断裂强力
    经、纬向干态断裂强力不应小于650N。
    5.2.1.4 撕破强力
    经、纬向撕破强力不应小于100N。
    5.2.1.5 热稳定性能
    经260℃±5℃热稳定性能试验后,沿经、纬方向尺寸变化率不应大于10%,试样表面无明显变化。
    5.2.1.6 单位面积质量
    单位面积质量应为面料供应方提供额定量的±5%。
    5.2.1.7 色牢度
    耐洗沾色不应小于3级,耐水摩擦不应小于3级。
    5.2.2 防水透气层
    5.2.2.1 耐静水压性能
    耐静水压不应小于17Kpa。
    5.2.2.2 透水蒸气性能
    水蒸气透过量不应小于5000g/(m2?24h)。
    5.2.2.3 热稳定性能
    经180℃±5℃热稳定性能试验后,沿经、纬方向尺寸变化率不应大于5%,试样表面无明显变化。
    5.2.3 隔热层
    5.2.3.1 阻燃性能
    损毁长度不应大于100mm,续燃时间不应大于2s,且不应有熔融、滴落现象。
    5.2.3.2 热稳定性能
    经180℃±5℃热稳定性能试验后,沿经、纬方向尺寸变化率不应大于5%,试样表面无明显变化。
    5.2.4 舒适层的性能
    不应有熔融、滴落现象。
    5.3 整体防护性能
    热防护能力TPP值不应小于28cal/cm2。
    5.4 针距密度
    各部位缝制线路顺直、整齐、平服、牢固、松紧适宜,明暗线每3cm不应小于12针,包缝线每3cm不小于九针。
    5.5 色差
    防护服的领与前身、袖与前身、袋与前身、左右前身不应小于4级,其它表面部位不应小于4级。
    5.6 接缝断裂强力
    防护服外层接缝断裂强力不应小于650N。
    5.7 反光标志带
    5.7.1 逆反射系数
    逆反射系数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逆反射系数 单位为cd/(lx·m2)
     
    5.7.2 耐热性能
    在温度为260℃±5℃条件下。试验5min后,反光材料表面应无炭化、脱落现象。其逆反射系数不应小于表2规定值的70%。
    5.7.3 阻燃性能
    续燃时间不应大于2s,且不应有熔融、滴落现象。
    5.7.4 耐洗涤性能
    洗涤25次后,不应出现破损、脱落、变色的现象。
    5.7.5 高低温性能
    经高低温试验后反光标志带不应出现断裂、起皱、扭曲的现象。
    5.8 五金件耐高温性能
    试样经高温试验后,应保持其原有的功能。
    5.9 缝纫线耐高温性能
    试样经高温试验后,应无融化、烧焦的现象。
    5.10 重量
    整套服装重量不应大于3.5kg。
    5.11 外观质量
    a) 各部位整烫平服、整洁、无烫黄、水渍、亮光;
    b) 衣领平服、不翻翘;
    c) 对称部位基本一致;
    d) 粘合衬不准有脱胶及表面渗胶;
    e) 标签位置正确,号型标志准确清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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